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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风险总监韩凤林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12月至2021年5月,被告人韩凤林利用担任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风险总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授信额度审批、流动资金贷款申请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36万余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韩凤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韩凤林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时满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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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戴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