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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自贸片区审判区敲响涉外海事审判“第一槌”,公开开庭审理青岛自贸片区某企业与巴拿马某航运公司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的公开审理也标志着该审判区审判工作已全面展开。
2021年10月,一家外国公司委托巴拿马某航运公司所属的“Diamondback”轮运输燃料油一批,收货人为青岛自贸片区一家企业。起运港为马来西亚丹戎帕拉帕斯港,卸货港为青岛港。 货物到港后,收货方检验发现,到港货物毛重短量约650公吨,货物含水量明显不正常且杂质含量明显增多,货物短量、品质下降及其他各项损失共计两千多万元人民币,收货方遂向青岛海事法院申请扣押了该运输船舶,并将巴拿马某航运公司诉至青岛海事法院。
“这件案件涉外性非常强,被告是巴拿马籍的一家航运公司,起运港为RCEP成员国港口,而原告企业又处在青岛自贸片区,是对外开放国家战略的重要承载地!”办案法官李华表示,妥善审理好每一起涉RCEP案件,平等保护国内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各类海事纠纷高效审判,将有效助力青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今天的开庭由三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对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以及相关证据进行了第一次庭审。”李华介绍,下一步,在当事人补充证据后,他们将厘清案件事实,根据双方的合同履行情况,确定违约责任,严格依法作出公正裁判。
据介绍,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自贸片区审判区是全国海事法院首个设立的自贸区审判区,实现了海事司法资源与自贸区建设的深度融合。审判区将积极融入自贸片区中心工作,依法开展海事司法审判活动,着力为自贸片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贡献海事司法力量。(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鲍福玉 娄雅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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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戴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