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环境事关发展、牵动民生,也是一座城市吸引力、竞争力的重要体现。3月13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围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振消费信心,全力促进消费增长”主题,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分别介绍市场监管、司法等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今年青岛将持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围绕争创“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全力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国百城消费者满意度测评连续三年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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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善武介绍,去年以来,我市以放心消费、品质消费、安全消费的理念,打造“放心消费在青岛”城市品牌,全方位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去年中消协全国百城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中,青岛排名全国第三,连续5年得分上升,连续3年位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
深化示范创建,保障放心消费。我市以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青岛”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着力改善消费条件,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扎实推进“五个延伸”“四个全覆盖”,指导市场主体参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不断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品质。全市参创单位达到121万户,占全市经营主体近60%,居全省第一。开展优秀创建案例征集和宣传推介活动,获评省优秀案例27个,居全省第一。完善常态化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机制,开展放心消费“青岛指数”测评,科学评估示范创建成效。高标准培育示范单位,去年新增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0家,累计达144家,全市各级各类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已达2.45万家。
加快提质升级,促进品质消费。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推动增加高品质消费品供给,着力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求。深化“质量强市”建设,启动新一轮“品质青岛”塑造工程,建立1000家中小企业组成的品牌培育基础库,培育“好品山东”品牌26个,新增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89家。发起“诚信守法经营 安全放心消费”倡议,落实先行赔付资金175.44万元。大力推广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去年新增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万家。深度融入城市更新建设,开展“农贸市场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新建和升级改造农贸市场10处,创建优秀规范化农贸市场45处。积极打造更高品质、更具特色的放心消费示范区域,台东步行街、即墨古城等放心消费示范街区的带动效应日益凸显。
创新监管举措,抓实安全消费。市场监管部门把安全发展贯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全过程,加强消费领域监管执法,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化食品安全“守查保”行动,发现处置各类风险问题1万余个;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全市食品药品合格率分别达到97.92%、100%,再次荣获“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接处群众诉求36万件,为企业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开展消费纠纷隐患排查和“回头看”,排查处置各类风险隐患280余起。积极推动消费维权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2.81万家,其中线上维权服务站1121家,覆盖商超、街区、市场、综合体等消费集中场所以及15个行业协会;发展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ODR)单位1.76万家,数量居全省首位。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58.9万元
“去年以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消费者为中心,在投诉处理、社会监督、消费教育、机制建设等方面,寻求突破创新,不断提升服务温度,全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郭大鹏介绍,去年全市各级消保委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88769件,处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58.9万元,成功调处了珠宝首饰、二手车等数起大额疑难消费纠纷。
市消保委聚焦群众利益,不断探索创新维权投诉机制。持续发挥消保委律师团专业优势,为消费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援助。创新在室内装饰等16家行业协会设立消费维权投诉(服务)站,面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站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投诉受理渠道,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例如倡导成立青岛市摄影行业协会诚信联盟,在行业所属企业首度推行了“摄影行业规范公示栏”落地,并发布了摄影行业11项负面行为清单及承诺。
聚焦行业规范促发展,有力提升社会监督实效。围绕“农贸市场升级和改造”市办实事之一,开展农贸市场NPS口碑推荐调查,并召集30家农贸市场进行了调查集中约谈会,提出了整改建议共180余条,帮助市场进一步了解自身优势和短板。以约谈为载体,为家电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开展月饼市场消费体察活动,撰写发布体察报告,发布消费提示。
聚焦消费热点广宣传,全面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在全市择优遴选10家企业、单位成立了青岛市首批消费教育(体验)基地,推选2家单位入选山东省消费教育基地。通过省、市两级消费教育基地开展消费知识普及、沉浸式消费体验等活动,促进消费环境的优化、扩容、提质。全年共开展消费体验共计近百场,累计接待5000余人,其中学生专场参观30余场,累计2000余人,有力拓展了消费教育服务企业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创新推出“消费实验室”“消费显微镜”系列节目。开展“情系银龄维权送暖”系列宣讲活动,守护好老年消费者的“钱袋子”。
聚焦青岛好礼树品牌,充分激发消费市场潜力。通过做好“青岛好礼”特色产品的宣传与推介,开展“青岛好礼 礼献岛城”活动,挂牌成立首家“青岛好礼品质馆”,开展青岛“惠民月活动”等,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两级法院受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案件512件
市中级法院副局级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张春娟介绍,去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案件512件,其中,案件类型为食品类的案件264件,购物方式为网络平台购物的案件345件,结案方式为调解结案的案件142件。
以最严的举措保护食品安全。青岛中院对食品生产、仓储、销售全链条所涉制假售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适用首负责任制,避免生产者和经营者相互推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新业态下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审理各类涉及电子商务领域的案件,持续关注电子商务领域案件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现有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基础上,适时更新规则,进一步统一司法裁判理念和裁判尺度,让网络消费环境更安全、更放心。构建有利于促进消费的纠纷化解体系,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消费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今年,青岛中院将继续提升消费纠纷在线化解质效,准确适用在线诉讼规则等规定,充分发挥在线诉讼灵活、简便、全天候、易操作等优势,推动完善当事人依法在线开展诉讼活动,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消费发展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公正、高效、便捷解纷的司法需求。完善消费者权益司法救济制度,不断增加对农村消费者的司法服务供给,积极引导和协调消费者组织、公益诉讼主体、司法救助力量向农村地区倾斜。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以案说法、发布调研报告等方式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宣传工作,引导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经营,倡导节约集约的绿色生活方式,营造安全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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