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5个微信群可以现场领走一个小板凳,动动手指就能领奖品,引诱不少人参与“做任务”,这背后隐藏的竟是一个以张某某为首的诈骗引流团伙。该团伙自2021年11月下旬至2022年2月7日,违法所得就达40余万元……日前,平度市检察院收到被告人于某乙的终审判决书。二审期间,被告人于某乙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认罪、悔罪,积极上缴违法所得6.6万元、缴纳罚金1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这标志着以张某某为首的诈骗引流团伙全员受到了法律制裁。
推广扫码有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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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8日10时许,一受害人向平度市公安机关报案,称其通过微信下载“助信”App进行刷单被骗一万七千余元。经调查,发现有两名外地人员多次到本辖区进行“地推式”推广诈骗二维码。公安机关遂启动天网监控和入户摸排,迅速锁定嫌疑人车辆,并顺藤摸瓜,于2022年2月7日、2月8日,分别将被告人张某某、于某甲和李某某抓获。
为提高办案质效,平度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承办检察官马金凤对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从调取张某某团伙聊天记录、转账信息,以及收集受害群众言辞证据、微信转发记录等方面加强侦查取证,使案件的侦查方向更加明确,最终通过分析研判,公安机关又将该犯罪团伙骨干于某乙、刘某某抓获归案。
被告人张某某供述称,2021年11月,其通过QQ结识了身份不明的人员,多次接受包含诈骗信息指引访问服务的二维码推广任务,转发一个微信群即获得6元至15元不等的奖励。期间,他们先后流窜至即墨区、平度市、莱西市,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等多地,选择在人员流动性较大的集市和门店,通过摆摊、串访等方式作案。为了吸引人员参与,他们还统一购进洗脸盆、小板凳等道具,并对每次转发微信群兑换奖品的个数作出限制。转发完成后,转发人都“按要求”录下删除转发信息的视频,保证不会撤回信息。“饥饿式”营销手段,让张某某等人屡试不爽。
一意孤行编瞎话
2021年11月,被告人于某乙开始干起了“地推”的勾当。“这些广告,我开始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想到‘老板’给的好处不少,所以我也就跟着干了。”面对承办检察官的讯问,被告人于某乙辩解称。
后来,被告人于某乙尝到了甜头,在明知他人可能实施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不满足于只做“地推”,而是又跟犯罪团伙主犯张某某发展了刘某某、于某甲和李某某等人,通过分配推广任务获得奖励提成。“有问推广信息详细情况的,就随便编个瞎话应付他们。”被告人于某乙供述称,“有人问这些信息是不是真的,我们就说不骗人,遇到一直怀疑的就不让他转发了。”
有一次,被告人于某乙、李某某正在集市上做“地推”,正巧看见公安机关在推广安装反诈App,心里一下就没底了,她们马上就把大喇叭关了,还打电话向被告人张某某报告了此事。
适得其反帮倒忙
受害人张明(化名)的母亲身患重病,本身家庭没有经济来源,却因为这害人的诈骗引流,还借了八千元参与刷单,最终被骗了1.7万余元,这无疑让原本就很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而转发给他“招聘信息”的却是好心帮倒忙的发小。“我跟张明从小一起长大。一天,他手头紧张跟我借钱。2021年12月26日那天,我在微信群里看到一则‘招聘信息’:厂家直招组装笔手工活,每天轻松收入300-500元。”孙曜(化名)说,“我看机会不错,就转发给张明,让他参加招聘试试。真后悔当初转发给他。”第二天,张明通过微信给孙曜发了一个视频,邀请他一起“挣钱”。孙曜说:“上边显示的是刷单的信息,就告诉张明不要相信这个,并提醒他不要再刷了。”随后,张明又向孙曜借了八千元刷单,才知道被骗了。
原来,接到发小转来的“招聘信息”,张明就扫码添加了客服,并按要求下载注册了“助信”App。随后,他就被拉入一个微信群,开始参与刷单。起初,派单员给张明发了一个150元的小额银行卡转账任务单,完成后对方退款并给予奖励……直到派单员又给张明发了一个三联的任务单,让他先后向4个不同的银行账户转入了17629.59元,转完后对方不仅没有退款,而且让他继续刷单,张明意识到被骗后到公安机关报案,才揭开这一诈骗引流团伙的假面具。
平度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承办检察官马金凤表示,这些所谓的“地推”人员看似“送实惠”,实则“骗你没商量”。他们大多受境外网络诈骗团伙雇佣,通过微信群内成员转发诱导信息的方式,以骗取其他成员信任,诱骗群内人员下载App实施“点对点”诈骗。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掉进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骗局中。(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任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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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戴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