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即将来临,回乡祭扫、焚香烧纸等活动频繁,发生火灾的因素增多。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安全提示,提醒广大市民注意消防安全:
1、祭祀祭扫尽量不动用明火,特别是在山林、草原动火,极易失控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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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尽量选择网络祭扫、植树献花、丝带寄哀思、踏青遥祭等无烟火文明祭祀祭扫方式,表达对亲人、先烈的思念。
3、严格遵守祭祀祭扫相关规定,不要在大风天进行明火祭祀活动,点烛、焚香、烧纸、燃放鞭炮应远离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等,应清理周围可燃物,并进行现场看护,做到人离火灭,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
4、各单位要在节前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对所属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安排好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值班值守。
5、公墓、陵园等集中祭扫场所要落实防火巡查检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前检查测试消防水源、设施器材,对焚香、烧纸、点蜡等明火源落实专人看护,及时清理可燃物。
6、居家祭祀时,在神龛、家堂祭祀用的长明灯、香烛等要远离可燃物,禁止在小区、居民楼道内焚香烧纸,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7、驾车出游前,请检查车辆电路、油路,勿在车内阳光直射到的地方摆放打火机、香水等,做好柳絮防护,防止进入发动机舱引发火灾。同时,随车配备灭火器材,遇到险情及时自救。
8、外出旅游时,请关闭火源、燃气、非必要电器,清理阳台楼道杂物,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9、在旅游景区、影院剧场、宾馆酒店、餐馆饭店等场所消费时,要留意安全出口位置,熟悉逃生方向和路线,了解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10、发现火灾请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徐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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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