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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
提高我市违建治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将于2023年3月1日施行。为认真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提高我市违建治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2月22日,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举办了为期一天的专题培训。市城管局相关处室、支队相关大队,各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负责同志,法制、违建治理(规划执法)部门负责人及部分执法骨干力量共近300人参训。
会议指出,要认识到位,充分了解《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条例》系我省首部违法建设治理地方性法规,系统总结、固化了我市多年来违建治理工作经验和先进做法,对于加强全市违建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违建治理工作体制,规范和加强违建治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要组织到位,全面开展《条例》的宣贯工作。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按照“谁执法 谁普法”的原则,迅速行动起来,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开展深入学习、专题培训、广泛宣传。要行动到位,认真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抓紧制定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建立一整套体系完善、切实可行的违建治理长效机制,抓好源头防控,严格规范执法。
本次培训邀请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相关负责人对条例出台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条款等内容,包括有关违建治理体制机制、源头防控、执法查处等相关规定进行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解读。《条例》共五章42条,从违法建设的防控、查处、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突出预防为主、协调推进、分类处置、多措并举,着力破解违法建设“发现难”“协同难”“认定难”“拆除难”等治理难题。
会上,还结合全市2023年度拆违治乱工作方案,对今年违建治理重点工作进行了解读。2023年,青岛违建治理工作将与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城市“微更新”等工作紧密结合,一体推进问题大清理、环境大整治、品质大提升。推动城市重点道路两侧、前海一带、李村河(张村河)和太平山、浮山周边等区域“三线清零”;城区桥梁桥下空间及老旧居民楼院等“两域提升”取得明显成效,群众生活环境大幅改善;完成“840重点片区”综合治理,打造一批“拆改结合、综合整治”示范标杆。
同时,结合具体执法案例,还从行政处罚程序、行政执法检查程序、违法主体和违法行为的甄别、调查取证、重大案件法制审核与集体讨论、执法文书的送达、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等方面,对实际工作中的执法规范及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了讲解。
近期,我市将围绕《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开展集中宣贯活动,出台新生违建快速处置、违法建设认定处置等政策措施。同时,将探索违建治理管执联动、信息共享、党政先行、联合惩戒等各方面举措,积极构建全流程闭环、各部门协同、多方位监管的治理防控体系,着力构建“不敢建、不能建、不想建”的违建治理工作新局面,推动我市违建治理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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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贾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