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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刚激活就看到满屏应用,“软”件为何“硬”装?

2023-02-22 06:21:19 转载出处:央广网

手机刚激活就看到满屏的预置应用,明明是新机,却显示内存已经占用了不少;从来没用过这些软件,但每天都能收到推送广告;一直想卸载,却根本找不到卸载选项……不少用户反映,手机预置软件不但拖慢了手机运行速度,而且消耗流量、电量,个人信息安全也无法保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品牌手机中,音乐、视频、主题类软件被厂商定义为“基本功能软件”,消费者无法卸载。武先生反映,买一部新手机,刚开机就看到预置软件“霸屏”,而且大多都不如第三方软件好用,本以为买到了手机厂商营销宣传的“机身内存强大”的手机,但实际使用时却发现这些预置软件提前占据了不少内存。

武先生:手机自带的内置应用,有短视频播放器、阅读软件等,我不知道它们会不会自动运行,但是在使用手机时,经常会出现卡顿、发热的情况。

除了数量众多、功能较弱之外,消费者王女士认为,用户面临的更大问题在于,自己无法决定手机应用软件的去留。

王女士:像一些音乐软件、短视频软件,我也删不掉,而且有时候这些软件会蹦出一些网页链接,但我不知道这些链接点进去后会不会有钓鱼软件的可能。

一位专业维修手机的师傅告诉记者,新手机里的很多预置软件功能大多相仿,同一类型的音频、视频软件可能有两三个,还附带一些游戏软件。如果是用户下载量高、使用频繁的第三方“超级软件”,是可以自行卸载的,而如果是手机厂家自主开发的应用,用户可能就没有“卸载权”了,专业维修人员也无法破解“卸载难”的问题。

维修师傅:这就是它机器上的东西,卸不了,那就没有办法了。

产经观察家、IT行业分析师丁少将介绍,从智能手机的发展历程来看,预置软件一直存在,最初以工具性软件为主,随后越来越多娱乐、社交、游戏类应用进入到预置软件的名单。长期以来,为新机预置应用软件似乎已经成为各大手机厂商的“标准动作”。

丁少将表示:“预置软件有这么几个来源,第一个是手机厂商自己开发的APP,像套餐一样直接植入到手机里边;第二个是第三方APP开发商开发的软件,和手机厂商有付费合作;还有一类来源是,手机硬件出厂之后,会有很多渠道接触到手机,一些中小 APP开发商为了推广自己的应用,会找到一些第三方推广渠道,包括通信运营商、层层零售渠道等,和他们合作,将软件预置到手机里。”

丁少将解释,随着我国手机硬件产业链的高度成熟,手机市场竞争越发激烈,预置软件成为手机厂商的盈利渠道之一,而发力自家软件、构建品牌自身的应用生态,同样能实现绑定客户、抢夺市场、进行产业链推广的目的,突围出一片可观的发展空间。

丁少将说:“硬件本身的收入其实是在‘价格战’,尤其这几年智能手机需求趋于饱和的情况下,硬件方面的利润是逐渐下行的,而软件和服务的收入能够很好地弥补手机厂商的收入,成为第二增长引擎。当然,除了手机厂商会赚到软件和服务运营的收益,渠道公司也会赚到推广APP带来的利润。手机成为移动互联网一个重要的入口之后,我们看到智能手机厂商越来越有动力去开发各式各样的APP,因为是自己家的产品,它会被赋予最高的权限,和一些系统级的软件一样无法卸载,而市场上同类的产品,甚至可能会因为是竞争的关系而被排斥,其实这也是有损于市场公平竞争的。”

在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看来,利益驱动使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被严重侵害,“预置”在一定程度上演变为“强制”,在影响消费者使用体验的同时,还潜藏着侵权风险。

赵占领表示:“预置软件可能存在其他的一些违法行为,比如非法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暗中扣费、提供的内容包含欺诈等。用户在下载安装软件时,需要点击用户协议、隐私政策等,明确要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范围,并且经过用户的同意。但是预置软件是在没有经过用户同意的情况下下载的,所以关键就在于收集个人信息的时候,是在什么环节告知用户的,如果没有经过这些环节,却在用户还没有启动软件的情况下收集了用户个人信息,这显然是一种违法行为。”

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对移动智能终端预置、分发应用软件等行为加强监管,明确了只有预置的“基本功能软件”才可设为不可卸载等管理要求。不过,帮消费者夺回“卸载权”并不容易,有的厂商在“基本功能”四个字上玩起了文字游戏,有的厂商则尝试通过更为隐蔽的方式推广应用软件。

2022年11月30日,工信部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不可卸载”预置APP的定义和范围,强化预置APP全链条管理,《通告》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赵占领表示:“通知明确规定了哪些是基本功能软件,主要包括操作系统基本组件,保证智能终端硬件正常运行的应用,基本通信应用,比如拨打电话、收发短信、通讯录、浏览器,以及应用软件下载通道。除了这四类,其他的应用软件都应当提供卸载方式,而且让用户选择的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

管理规定再加码,成效如何还有待观察,丁少将表示,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增强标准规范对预置应用软件的约束力,真正实现“谁的手机谁做主”。

丁少将说:“任何一个厂商,让它在高额的利润面前依靠‘自律’,来确保它对用户体验和用户权益的完善的保护,这是不现实的,所以‘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才是一个相对稳健的方案。目前对软件方面的监管相对硬件来说还是要单薄一些,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赵占领则建议,监管部门还要不断细化相关措施,从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等多环节共同发力,在进网环节加强安全检测,在运行环节强化软件管理。

赵占领表示:“到底是否提供了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实际上在从手机厂商出厂时对手机进行相应的检测就可以发现。而另一种情况是,手机硬件的生产企业遵循了法律规定,但在销售环节、代理环节可能存在一些违规行为,这就要规范手机生产厂商,要求厂商来规范销售商或者代理方等。除此之外,是否有非法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暗中扣费的行为、偷偷运行消耗流量的行为等,这些行为实际上发生在用户已经购买手机之后,所以监管的范围、环节应当全部覆盖到。”

责任编辑:孙飞

标签: 应用软件 个人信息 智能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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