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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在线上提取住房公积金吗?如何提取?”近日,有网友在观海新闻客户端“直通12345”平台留言,咨询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事宜。
记者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直系亲属,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直系亲属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职工及直系亲属可就电梯建设费用(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在个人实际出资额内提取一次(扣除政府奖补资金)。
据了解,相关市民申请提取公积金时,应提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原件(含费用分摊方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验收报告原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实际出资证明原件(付款发票或收据)。同一加装电梯项目中的其他职工再次提取的,可以不再提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原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验收报告原件等同一项目中的共性材料。
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职工可通过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网上营业厅、“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智慧网厅、“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含“爱山东” APP 、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渠道线上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如有操作疑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0532-12329咨询。(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