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厅(减灾委办公室)发布大风天气灾害风险预警提示
山东省气象台于1月30日16时发布海上大风黄色和内陆大风蓝色预警:受较强冷空气影响,预计31日夜间开始,北风,渤海、渤海海峡、黄海北部和中部自北向南逐渐增强到7~8级阵风9~10级,滨州、东营、潍坊、日照、鲁中山区、内陆湖面和半岛地区5~6级阵风7~8级,其他内陆地区4~5级阵风6~7级,偏北大风持续到2月1日夜间。此次冷空气伴有较明显偏北大风,对海上生产、室外作业及森林防火等有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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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落实
近期来,山东省寒潮雨雪大风天气频繁,对生产生活影响大。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理念,坚决防止和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落实属地和行业安全管理责任,细化实化大风等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措施,压实压紧工作责任,最大限度防范化解大风造成的灾害风险。
强化预警信息发布
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及时制定落实针对性防范应对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等多种途径提前发布大风预警信息,特别是针对海上渔船、运输船舶、海洋牧场、海上作业平台“点对点”发布预警提醒,科学有效避风避险。
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大风天气的影响,突出海陆交通、渔业生产、路边树木、室外物品、高空设备及简易厂房、广告牌、棚架、围板等临时搭建物,开展全面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采取防风措施,防止出现坠落、倒塌、折断、损坏等安全事故,视情停止可能发生危险的相关户外活动。
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防范
渔业生产领域,沿海七市要迅速通知出海渔船就近回港避风,确保通知到每一艘渔船。要对渔船出海情况逐一进行核查,掌握每艘渔船动态。交通运输、海洋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海上交通动态监管,严格执行渤海湾客滚船“逢七不开”制度,蓝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各类渔船一律不允许出海。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抓好防风、高空作业防坠落等措施落实,大风蓝色预警期间立即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严禁从事各种室外、露天施工作业。设施农业要提前检查维修加固棚室骨架、棚膜,防止棚体倒塌、棚膜损坏。通讯、供水、供电部门和企业,要加强各类管网、线路、设施的检查,及时排除隐患,一旦出现故障,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强化森林防火工作
受大风天气影响,火险等级较高,加之春节烧香祭祀、燃灯庆祝等传统活动频繁,林区火灾安全风险增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超常规举措,以林草安全生产、林区交通、消防安全、自然保护地安全等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对野外用火进行综合治理,根据火险形势及时发布禁火令、封山令等管制命令,强化源头管控,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强化应急准备工作
通信部门要会同各通信运营商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做好断电和线路中断情况下的通信保障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交通、海事、农业农村部门和消防救援队伍要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
责任编辑:孙源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