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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青岛交警支队荣获“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全国公安交警系统5个获此殊荣的集体之一。
近年来,青岛交警支队把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确定为支队五项重点工作之一,部署开展了“执法质效提升年”活动,强化谋划部署,强力攻坚推进,通过全市交警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实现了“三提升三减少”工作目标。在1月12日举行的全市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总结表彰暨高质量发展推进会上,市南大队等三个大队获得优秀执法大队称号,市北大队交通事故处理科等16个中队、科室获得优秀执法中队(科)称号,8人被评为优秀专职法制员,40人被评为优秀兼职法制员执法标兵。
青岛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李世明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支队党委再次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三大提升工程”之一,充分说明了对规范执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市交警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支队党委决策部署,深刻把握当前规范执法工作中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攻坚克难,全面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2022年以来,青岛交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建强法制员队伍,执法质量展现新成效。建立了184名专(兼)职法制员队伍,充分发挥审核监督和业务指导作用,复议案件数和纠错率同比大幅下降28.9%、66.4%。二是深化练兵培训,执法水平得到新提升。支队通过线上培训和送教上门的方式开展集中执法培训,各大队也通过不同形式大范围、多层次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全体民警、辅警的法治观念进一步巩固,执法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三是强化制度约束,执法效能实现新突破。修订编写了一批基层急需的执勤执法制度规范,在市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质量测评中,青岛交警支队提报的案卷取得较高分数,得到了充分肯定。四是细化考核应用,管理监督取得新实效。建立交管执法每月研判制度,印发《分析研判报告》10期,完善了记录仪、办案质效等考评办法,日常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五是强化全程监管,法治体系筑牢新根基。全年制发《执法建议书》15份,追究了直接责任、领导责任、法制员审核责任,杜绝了刑事案件超期受立案问题,有效压减了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执法突出问题短板。
下一步,青岛交警将以实干担当、舍我其谁的责任感,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持之以恒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努力打造全国、全省标杆,全面推进青岛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青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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