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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城区的百年建筑间穿行,人们体会深切的是,历史感与时尚感结合得越来越好、活力越来越旺。而今后,老城还将更“活”、更“火”。近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青岛市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鼓励老建筑活化利用。
老建筑的保护和利用是相辅相成的。《条例》将保护优先摆在突出位置,拓展了保护范围,理顺了体制机制,完善了措施体系。比如,全市此前有1500余处具有一定建成历史、对城市历史地段整体风貌特征形成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的传统风貌建筑,因未达到历史建筑认定标准,而无法予以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对此,《条例》明确了传统风貌建筑的概念、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将青岛特有的以里院建筑为代表的大量传统风貌建筑纳入调整范围。对于不满50年,但历史、科学、艺术、社会价值特殊的建筑物、构筑物,也可认定为历史建筑。这体现了立法的与时俱进,为焕发历史城区和老建筑新生机提供了法治保障。
老建筑的活化利用,要立足当下,着眼未来。众所周知,让老城“活”起来、“火”起来,业态更新是根本。近年来,老城的业态逐步实现迭代升级。比如,高密路从原来的“美容美发用品一条街”,变成了包含咖啡店、酒吧、科技馆等新业态的文化休闲街区。而银鱼巷、广兴里等街区早已成为“网红街”。在这里,老建筑不再只是需要保护的对象,而是与新业态有机结合,成为一张张会呼吸的城市名片。除此之外,中山路还引入北方最大裸眼3D大屏、光影秀等,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在整体规划、市场孕育和科技赋能之下,老城区正在把过去、现在与未来打通,焕发出勃勃生机。
让老城区更活更火,要讲好“老城故事”。其一,传承文脉,守住老城的根和魂。《条例》提出,鼓励对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开展数字化档案信息采集。这一点具有重要意义,将这些宝贵数据保存好,就等于为老建筑留下“底本”。其二,讲好“焕新故事”。可以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来讲述,比如,去年10月,实景话剧《里院》在三江里里院上演,唤醒众多市民的老城记忆,展示了老城新生。也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比如,海泊路上的洛川家美术馆用一个个展览,将青岛的艺术风范展现给市民游客。其三,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做好相关服务。这是讲好“老城故事”的根本,也是让老城更活更火的基础。2023年青岛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历史城区保护更新,推进老建筑保护修缮,实施中山路及周边区域道路交通改造,加快引进新兴业态,实现整体开街运营。这为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源浚者流长,根深者叶茂”。随着《条例》的实施,老城的内生动力将进一步被唤醒,历史城区保护更新也将迈上新台阶。老城的光荣与梦想,正在一步步铺陈开来。(王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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