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日前,青岛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创新人才培养工作。青岛将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各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健全,学生的创新素养明显提升,特殊禀赋学生适性充分成长,全市中小学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学校将在校园悬挂科学家画像,大力宣传科学家事迹。积极创设科普角、科普走廊、科普宣传橱窗、科技教室等专题教育场所,组织开展“科普日”“科普周”等活动。将科普教育与课后服务相结合,丰富课后服务内涵。建立科学家有效参与基础教育机制,每学期组织科学家或科普专家进校园活动不少于3次,充分利用校外科技资源加强科学教育。
小学开齐开好科学课程,初中开齐开好物理、化学、生物和地理课程,高中开齐开好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和技术课程,加强实验教学,强化实验操作,认真开展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给学生提供动手实践操作机会。按要求开好蓝色海洋教育课程、人工智能教育特色课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
加强科技课程研发,积极创设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科普教育校本课程,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开发十二年一贯制创新素养课程和“大学—中学”贯通课程。推进发明创造课程的设计、建设和实施。在中小学广泛开展创客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普通高中全面开设科技教育选修课。在全市特色校本课程评选中,增加科技创新类特色课程评选数量。
加强科技实践活动。发挥青岛市中学综合实践教育中心(市少年科学研究院)作用,牵头组织中小学生科技节、海洋节、头脑奥赛、创客大赛等科技实践活动。各区(市)、学校统筹校内外资源特别是科技馆、天文台、重点实验室等科普基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开展科技小发明、小制作活动,支持学生参加教育部公布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科技竞赛活动。中小学生每年到社会科普场馆参观学习不少于2次。(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赵黎)
责任编辑:王逸群
(作者:赵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