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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青岛市“低碳示范企业”和“低碳示范园区”培育名单的公示》。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青岛市“低碳示范企业”培育活动的通知》(青发改环资〔2022〕29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青岛市“低碳示范园区”培育活动的通知》(青发改环资〔2022〕295号)有关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区市推荐、第三方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联审,拟将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海尔中德工业园等3家园区作为青岛市“低碳示范企业”和“低碳示范园区”培育对象。(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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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