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召开城阳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全文如下: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城阳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2月21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城阳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城阳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5日至1月7日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城阳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城阳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批准城阳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城阳区2023年计划;
三、审查城阳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书面);
批准城阳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区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城阳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城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测评2022年城阳区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
八、投票表决2023年城阳区重大民生实事项目;
九、选举事项;
十、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王凤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