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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速看料】正式运行时间要3年以上,山东出台基地营地管理办法

2022-12-16 11:25:12 转载出处: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资料图】

日前,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文旅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基地营地管理办法》)。该办法较以往政策增加了劳动教育、海洋教育和黄河文化教育等3个板块,增加了省级中小学生研学营地申报项目。同时要求,基地、营地正式运行时间3年以上。

2020年省教育厅联合省发改委、省文旅厅印发了《山东省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试行两年来,在引领提高基地建设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到今年11月底,该《办法》有效期满,且中小学研学实践工作形势也发生了一些新变化。为适应研学工作发展需要,保持政策延续性,进一步推动工作开展,省教育厅联合省发改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办法》进行了修订,重新制定了《基地营地管理办法》。

记者注意到,《基地营地管理办法》明确了省级研学基地、营地申报的十项必备条件、组织申报频次以及申报程序、申报单位需提供的材料等。基地研学内容包括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国防科工教育、自然生态教育、劳动教育、海洋教育、黄河文化教育等8个板块,较以往增加了劳动教育、海洋教育和黄河文化教育。正式运行要3年以上,近3年接收参加研学实践教育中小学生不少于1万人次。

《基地营地管理办法》增加了省级中小学生研学营地申报项目,明确了省级营地的申报条件、认定程序及管理方式等。相比较研学基地,对研学营地在基本条件、承载能力、示范水平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营地相关内容主要范围与研学基地相同,且周边有若干研学基地或教育资源,能够满足学生2—5天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需求。正式要运行3年以上,近3年接收参加研学实践教育中小学生不少于3万人次。基地、营地近3年来要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

基地、营地应加强课程开发与建设,不断完善课程体系,所有课程均应在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备案。要坚持公益性,不得面向学生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

基地、营地实行周期管理,管理周期3年。一期届满,基地、营地申请复评,省教育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文旅厅组织复评。复评合格的,保留其称号,进入下一个管理周期;复评不合格的,撤销其称号。复评结果向社会公开。(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世锋)

责任编辑:刘聪聪

(作者:王世锋)

标签: 管理办法 省教育厅 劳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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