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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海新闻记者自有关部门获悉,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道路救助基金”)新模式自2020年10月运营以来,截至今年11月27日,已救助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员2204人,垫付抢救费等相关费用超1亿元,救助人数和垫付资金数量实现历史性突破,“先抢救后付费”的人道救助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道路救助基金是市政府推出的一项新型社会保障制度,从全市机动车交强险保险费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形成救助基金,旨在对交通事故中无力筹集抢救费及丧葬费的伤者和家庭实施费用垫付救助。2020年,青岛市财政局会同市公安局等部门修订出台了《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按照办法规定,当年10月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中路保险公司作为救助基金运行管理机构,负责全市救助基金的日常垫付、追偿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基金的运转效率和救助效能,推动青岛市道路交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在专业团队运营下,道路救助基金开启了“先抢救后付费”的人道救助模式,即由医疗机构先行救治,救助基金团队按照规定统算后,将救治基金垫付给医疗机构。在该模式下,交通事故伤员的致残率致死率、交通事故因伤致贫率均有所下降,实现了政府牵头、国企担当和群众受益的“三方共赢”。
2022年3月,平度高某在小区发生车祸,伤情严重,医疗费用对其家庭来说是一笔巨额支出。平度交警大队民警了解情况后,及时通知中路保险救助基金团队,经过加急处理,救助基金10万元款项在第一时间打到了救治医院账户,挽救了受害人的生命,也大大缓解了受害人家庭的经济压力。
获得救助的高某是两年来道路救助基金帮助的两千多人之一。两年来,中路保险高效协同市财政局、市公安局、青岛银保监局、市中级法院等道路救助基金联席成员单位,以“扶危济困,救难救急”为宗旨,推动警、医、保联动,发挥风险管理专长,运用自身网点和工作优势全面开展救助基金日常管理。
为打造“数据跑人不跑”的便捷模式,中路保险还自主设计并实施应用“道路救助基金管理系统”,同步开发网络、微信等智能报案通道,通过线上审批、集中扁平化管理,大大提升了救助效率,申请手续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救助。在全市12个交警大队事故科设置道路交通救助服务站,方便市民面对面咨询沟通。
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工作人员表示,市财政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六个必须坚持”,立足财政职能职责,充分发挥道路交通救助基金使用效益,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受益。中路保险道路救助基金项目负责人也表示,作为青岛市道路救助基金运营机构运营管理机构,救助基金团队将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不断提升作风能力建设,深入加强与财政、交警等道路救助基金联席部门的联动合作,进一步优化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丁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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