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网接到来自安徽省颍上县迪沟镇的群众投诉,投诉称;从1998年开始镇政府占用了他们几个村的土地,期间群众也多次上访,镇政府也给他们签订了协议,协议最后没有履行,后来他们把土地收回继续耕种,但在今年的7月14日300亩庄稼被镇里用旋耕机给毁坏了。
据群众投诉材料称;1998- 2003年颍上县迪沟镇政府为了搞小集镇开发,占用了杨庄村的大约2500亩左右,2003年以镇领导张某为首的迪沟镇政府占用了他们曹庄、卢圩、高刘村、王夏村共1500亩土地,当时几个村的群众不愿把土地给镇政府用,迪沟镇政府就召集干部对群众、生产队长进行强制性措施。
群众对镇政府的做法一直不服, 2004年高刘村的老百姓集体到县里进行上访,迪沟镇政府得知群众上访后就召集各村的干部和镇政府的所有干部,对上访群众在半路进行拦截,有的群众还被殴打,群众无奈只能返回。迫于群众对土地争议的压力,镇政府在2004年与群众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每亩地补偿他们2000元现金。并给他们搞好小城镇配套设施。可至今没有落实,完全以协议来糊弄群众。
(当时和群众签订的协议)
张某在2005年底调离迪沟镇,2006年初,王某某任迪沟镇党委第一书记,群众对他的结论是好事不做坏事做绝。从2006年到2008年他先后卖迪沟开发区地皮款五千余万元。张某某尽管如此做为,但他没有卖地。可王某某来迪沟镇3年期间,一没搞建设,二没搞企业,一直就是考虑卖地。
王某某2008年被调离迪沟。2009年上半年武韧任迪沟镇党委书记,由于王某某把开发区剩余的地皮全部卖掉,村民对协议承诺的住进小城镇开发区没有一点希望,于2009年上半年,老百姓就进行了夺地、维权,以武韧为首的迪沟镇政府就从县里调来了多部门对老百姓进行威胁、镇压。
在这个过程中原镇领导张志刚又从县里回来,白天、晚上的做高刘村老百姓的工作。在镇政府的威胁、镇压之下,当时的老百姓不得不放弃土地。武韧于2011年调离迪沟,于2013年6月,他们三个村的老百姓冒着生命危险又掀起了夺地、维权的高潮,把迪沟镇政府原占有的土地1500亩全部夺回。
(图为:被毁坏的庄稼)
2015年的6月份,以吴皖颍为代表的迪沟镇政府对我们老百姓进行威胁,并又从县里调来了多部门人员,多次来对他们进行镇压,可我们三个村子的老百姓还是坚持正义,对他们所侵占的土地以生命来进行保护。这时吴皖颍又采了措施,于2015年7月14日下午,他发动了全镇的村干部、居委会干部、镇直机关的工作人员,大约有150人左右,还有卢圩村的支部书记余永领又带他的家族50口左右,共200多人,并带着机械对他们300亩已种好的庄稼进行毁坏。当老百姓进行维权时,有两名女性村民被打倒在地,衣服被撕烂。
就此投诉,记者致电阜阳市颍上县迪沟镇吴书记,吴书记告诉笔者;此事时间久远,电话里不能核实记者的身份也说不清楚,要通过宣传部门他们会当面解释清楚。记者也去前后两次去当地宣传部门和镇政府了解情况,但至今没有明确答复。宣传部门新闻科一负责人告知记者,你们来采访我们这里有规定,必须有你们单位出具的公函,当记者请求这位吴姓负责人能否让单位传真公函过来,这位新闻科负责人告知记者,传真机坏了,必须拿着记者证和原件一致的公函才能接受采访。
手记:我国“宪法’也明确了“公民基本权利” 第二条明确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五条明确了公民的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然而记者在安徽颍上县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却遭到了如此的待遇,是刻意的隐瞒什么?还是群众反映的事情是事实?望颍上县的相关部门领导本着“执政为民”的态度,为群众反映的问题多用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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