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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3月7日电 江苏省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7日发布《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提出,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
通知提到,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新建商品住房可按栋申领预售许可证;已完成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注销合同备案的,所涉限制性规定不再执行;“商品住房项目在价格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需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规定不再执行。
通知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之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此前,常州新建商品住房有2年的限售期限。常州日报二月曾报道,为进一步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增强市场流动性,常州市将取消新建商品住房2年的限售期限,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