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法律 > 正文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内容 伤残鉴定时间一般是多长时间可被评定为伤残

2023-05-10 16:12:24 转载出处:法制法律网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可以进行伤残评定。

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

一般损伤三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标签: 伤残赔偿 伤残鉴定 评定标准 道路交通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