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法律 > 正文

二手房过户手续都有什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内容是什么?

2023-05-09 10:27:46 转载出处:名律网

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如下:

1、买卖双方在过户登记申请书上签字;

2、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材料,包括申请书、房产证、买卖合同等材料;

3、受理申请后,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符合过户登记条件的,登记后核发新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标签: 二手房买卖 二手房手续 二手房购房流程 二手房的缺点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