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抵押的房产类型有哪些?
1、禁止抵押的房产类型:第一类是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是无法再度进行抵押申请贷款的;第二类是房龄太久、户型太小的二手房,往往不具备抵押贷款资质;第三类是尚未达到五年期的经济适用房,不具备抵押贷款资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擅自将抵押的房屋出卖怎么办?
1、擅自将抵押的房屋出卖,买卖合同有效,但房屋上设定的抵押权仍未消灭的,买受人不能要求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如买受人代为清偿债务,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