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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岁老人遇车祸请求赔偿误工费?法院:支持!

2023-08-29 09:30:34 转载出处:江南晚报


【资料图】

已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年人受到人身损害,能否主张误工费?日前,宜兴法院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依法认定老年人通过劳动获得收入,有权主张误工费。

2021年4月,席某驾驶汽车超速行驶,连续闯黄灯至一路口时,与驾驶电动三轮车闯红灯的袁某发生碰撞,造成袁某及电动三轮车乘员巍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席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袁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巍某无责任。席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经鉴定,巍某构成九级伤残,定残时71周岁。2022年5月,巍某将保险公司及席某诉至法院。巍某诉请中,除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等费用11万元外,还主张被告赔偿误工费2万余元。

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巍某远超退休年龄,且有自身疾病,无法从事生产活动,故不认可误工。巍某表示自己仍在从事渔业生产活动,并提供了渔业承包协议、村委证明、收款收据等证据。

法院经调查确认,巍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前和老伴承包鱼塘养殖鱼虾,已连续多年,但其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具体收入情况,考虑其实际年龄及工作性质,法院酌定其误工费参照无锡市2022年度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月予以计算。最终,法院判决巍某获赔误工费11400元。

据承办此案的法官介绍,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为缓解生活压力或打发老年时间,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再次加入“打工人”行列。在人身侵权案件中,达到退休年龄与丧失劳动能力之间并非对等关系,因此,误工费的认定不应受年龄限制,而应以填平受害人损失为原则。

(何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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