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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金额为151.19元,收款时却被收取了151.2元。虽然只多收了1分钱,但消费者傅女士认为商家就是在“薅羊毛”,于是拨打12315投诉。经市市场监管人员核实,商家行为构成“反向抹零”,涉嫌违反了价格法。近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反向抹零”治理工作,近一个月处理投诉33起,立案6起,办结1起。
“反向抹零”是指商家在收款时利用“四舍五入”方式多收消费者零钱的行为。在接到傅女士的投诉后,滨湖区市场监管局荣巷分局执法人员到被投诉的超市查看收银系统后台,发现从“角”以下的金额被设置了自动“四舍五入”,商品合计金额末位小于等于4分钱就会“向下抹零”,大于等于5分钱则“向上抹零”。在一个月的时间里,该超市共计多收价款360笔,金额累计10.66元。依据价格法,市场监管人员没收超市违法所得10.66元,罚款500元。
商家“反向抹零”并非个案。近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也接到投诉,市民黄先生在辖区某金店购买了一条足金手链,总计价格为2227.67元,但是在结账时却遭“反向抹零”支付了2228元。“也不是在乎这几毛钱,而是觉得作为老牌的黄金饰品店,不能知法犯法。”黄先生表示对“反向抹零”违法行为坚决抵制。
据了解,在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多起“反向抹零”违规结算中,不少商家以“‘四舍五入’收费方式是收银系统自带”为由进行辩解,但对此消费者并不买账。多位投诉的消费者认为:如果是现金支付,商家提前告知一声还可以理解。但现在多是扫码收款,哪里还需要“四舍五入”?
“‘抹零’本是商家减少现金找零的麻烦,是‘让利于民’。在移动支付日益普及便捷的当下,‘反向抹零’看似只是多收了几毛钱甚至几分钱,但实际上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市市场监管局价监处人士介绍,在对连锁超市、批发市场等场所展开的634家次巡查中,对查处有“反向抹零”情况的商家,已根据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涉嫌价格欺诈,将最高处50万元罚款。对以“四舍五入”收费方式是收银系统自带为由进行辩解的,也督促其自查自纠、整改完善收费系统,让老百姓每一分钱都花得明明白白。(周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