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减肥胶囊中含有违禁成分,但为了牟取暴利,杨某伙同莫某、张某以每粒1.3元的均价购入2万粒这种胶囊,开起了专卖此减肥药的网店。近日,经滨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因销售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药,三人被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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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下去,不是暴瘦是难受
2022年初,小菲被网页弹窗广告吸引,点击后跳转到一家出售减肥药的网店,这家网店只卖一个叫“老客户专用”的商品。“回头客很多”“不满意全额退款”,在客服的推销下,小菲以89元7粒的价格购买了1份,期待着减肥药的神奇效果。
黑色袋子里面是金色胶囊,外包装除了一个写有“SKINNY BEAUTY”标签外没有任何药品信息。小菲尝试服用了1粒,身体立刻感到非常不适,口渴心慌的症状几天过去都没有好转。没等来预想的“暴瘦”,却遇到了强烈的不良反应,小菲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检测,小菲买到的金色胶囊含有非法添加物质“西布曲明”。
三人合谋,明知有害仍上架
2021年初,正在创业的杨某把目光放到了销量好、利润高的减肥药市场。同年9月初,杨某找到了一种胶囊,据说服后能抑制食欲,效果很不错,三人商议后分工合作,杨某负责注册店铺、出资进货,莫某负责接单、客服、售后,张某负责打包。他们开始在网上销售这款减肥药,售价89元7粒、178元15粒、356元30粒不等。
“进到货之后我自己也试了一下,吃过后会口渴、心跳加速、不想吃饭。”杨某上网查询,发现曾有人售卖添加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减肥药获刑的新闻,服用含有“西布曲明”减肥药后极其相似的不良反应让他意识到,自己进货的减肥胶囊含有同样的非法添加物。
“因为这个胶囊的利润很大,我没经受住诱惑,想着把手里的存货都卖完就不卖了。”在检察官面前,杨某道出了自己明知药物中含有非法添加物依然上架售卖的原因。据了解,“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具有兴奋、抑制食欲等作用,但对人体伤害巨大,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十倍赔偿,非法逐利梦破灭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莫某、张某租住的公寓内查获还未售出的金色胶囊2765粒,货值共计22000余元,还有用来包装胶囊的简易黑色包装袋若干。
经检察机关审查,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间,杨某伙同莫某、张某,明知减肥胶囊含有非法添加物,仍从他处购买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胶囊2万粒。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间,三人购买上述减肥胶囊自行包装后销售,得款14万余元。
2022年8月30日,滨湖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被告人杨某、莫某、张某提起公诉,并就三人侵害不特定多数人身体健康,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于同年9月8日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3年4月25日,法院采纳全部公诉意见,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处莫某、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各处罚金,同时判令杨某支付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共计人民币140万余元,并在全国性媒体上向消费者赔礼道歉。 (晓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