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沙发,迟迟没发全。问题竟卡在了交易流程上——商家要先付尾款再发货,消费者要先收货再付尾款。为此,双方僵持了4个月。近日,梁溪区消保委受理该纠纷后,通过设立信任账户,化解了这起异地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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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阿真(化名)家住外地。去年11月,梁溪区某公司在当地举办家具展销会。当时,她正准备更换家中的沙发。收到对方的宣传广告后,她便和丈夫前去选购。在天津某公司的产品展位上,夫妻俩看中了一套标价1万元的沙发。一番讨价还价后,以8000元成交。
“当时,展位上的人说,要先交2000元。(2022年)12月15日送货后,我再付清尾款。”阿真说,她当场支付了2000元后,回家等着送货。
然而,约定时间到后,沙发迟迟没送到。为此,阿真曾多次致电天津某公司人员,但对方要求其先付尾款才能发货。“后来我找举办方售后协调,确定了一个方案:我先把4000元货款交到举办方售后那里暂存,等收货后,再把暂存资金和2000元尾款全部结清。”阿真说,确定该方案后,商家发货。可送上门的货让她更来火,“我订的一套沙发有3张,他们只发来了两张。”
对于剩下的一张沙发什么时候发,双方再次陷入“先付款还是先发货”争议。在此期间,举办方售后人员提前把暂存资金转给了参展商。
阿真认为,自己货还没收全,举办方不应把这笔资金付给天津某公司,故对举办方及天津某公司失去信任。经多次沟通未果后,阿真向梁溪区消保委求助,要求终止双方交易,退货退款。
近日,梁溪区消保委受理该纠纷后,组织阿真、举办方代表等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发现,阿真与天津某公司的书面交易单上,并未就付款、发货相关交易流程作出约定,由于后期双方互不信任导致纠纷发生。
为化解这起异地纠纷,梁溪区消保委提出设立第三方信任账户的解决方案。同时,举办方考虑到阿真在本次消费中遭遇的不快,愿代其承担300元货款。对此,阿真、天津某公司均表示接受。
当天,三方达成调解协议:阿真、举办方在梁溪区消保委信任账户中放置2000元“信任金”,天津某公司送货上门,待阿真确认收货后,该资金将支付给天津某公司。(记者 刘娟)
【提醒】
展览会、展销会因商品齐全、优惠力度大等优势,往往会吸引消费者光顾。梁溪区消保委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此类消费场所消费时,一定要保持理性,注意了解展销会举办方的资质和信誉,切勿因广告宣传、低价优惠等诱惑而冲动下单。在交易过程中,应尽量将商家承诺、付款方式等约定内容落在书面交易凭证上。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举办者负有审查参展者信誉、保证其在活动期间进行的活动合法的义务,对于参展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应负有连带赔偿责任。因此,消费者在与销售方签订相关书面交易凭证时,不仅需要销售方的盖章确认,也需要举办方的盖章确认,当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出现质量等问题,参展商已“撤离”时,消费者可凭交易凭证找举办方等单位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