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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实施办法》已于今年1月30日实施,接下来市民的水费账单将有小变化。昨从无锡水务集团获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个人负担部分由税务部门委托城市供水单位代收,每两个月征收一次。针对市民关心的如何交纳和查询问题,记者采访了无锡水务集团。
“本月水量11吨,应缴纳51元,其中垃圾费金额8元,请及时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缴纳……”近日,无锡水务集团更新了短信平台实时推送的水费通知。和以往不同,通知中专门备注了垃圾处理费收取情况。同样,市民在网上查询到的水费账单也将出现变化,除了标注用水量、金额,还出现了一笔垃圾费金额。
根据《无锡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实施办法》,个人承担部分按户收取标准为每月4元/户,单位负担部分按照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收取标准为每月4元/人。无锡水务作为代收单位,对抄表到户居民用户每两个月征收一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为8元/户。其中,个人负担部分在水费收缴时一并收取,在水费发票备注上单独列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金额。
不少市民关心,自己有两套房子,其中一套房子长期不居住,是否也要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无锡水务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居民用户两个月用水量≤2吨,免收当期垃圾处理费;居民用户两个月用水量≤8吨,减半征收当期垃圾处理费,征收4元/户。对于民政部门认定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家庭,免予征收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收缴同步征收,由无锡水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备注栏中备注代征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市民有多种方式可查询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情况。一方面,可关注“无锡水务”微信公众号,进入“自助服务”,点击“历史账单”就能查询垃圾处理费收取情况;也可登录网上营业厅,点击“综合查询-水费查询”即可查看付费账单界面。此外,短信平台实时推送的水费通知中也将备注垃圾处理费收取情况。(记者 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