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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在陪“女朋友”打游戏,殊不知已经掉入了精心编织的骗局。近日,江阴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
4名被告人以与被害人组“CP”打游戏的方式,吸引被害人充值、消费。最终四名被告人均构成诈骗罪。被告人何某、雷某、邓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被告人黄某系从犯。判处被告人何某、雷某、邓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黄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何某、雷某成立某地不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游戏推广业务,与游戏公司约定提取70%~80%的充值返现,但公司经营一直不温不火。不久,被告人邓某加入,并与被告人何某、雷某约定以“CP模式”推广网络游戏,吸引客户充值,后被告人黄某也加入其中。被告人邓某对被告人黄某等人进行业务培训,教授“CP模式”的具体流程:使用探探、soul、uki等交友软件搭识全国各地的男性被害人,后使用虚假女性微信账号添加好友进行聊天并以处男女朋友方式骗得对方信任,要求被害人共同玩同款网络游戏,后以在网络游戏中结婚办婚礼、送花表真心、冠名服务器等需要充值为理由,诱骗被害人在游戏中充值。截止到案发,4名被告人采用上述方式共计骗得被害人李某某、刘某、吴某某等人在游戏内充值人民币6万余元。
江阴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4名被告人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诈骗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何某、雷某某、邓某某诈骗数额巨大,被告人黄某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遂作出前述判决。
(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