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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俭节约、爱惜粮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浪费粮食不仅可耻,还会触犯法律。近日,经开区一家饭店就因食品浪费问题,被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据了解,这也是自2021年4月29日《反食品浪费法》颁布并实施以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首例反食品浪费案。
11月15日中午,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华庄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一家饭店例行检查时,发现店内未张贴任何反食品浪费标识。在消费者已离席的4张餐桌上,均有大量剩菜、剩饭,其中一桌大部分菜品都剩下了半盘左右,有的菜甚至只动了几筷。执法人员调取该店点餐记录发现,该桌有5名消费者用餐,点了9道菜和1盘米饭。经询问,消费者点餐量过多时,服务员未进行任何提醒。
在接受调查时,该店负责人辩解称,对于相关法律规定不熟悉,不知道应该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也不知道应该对点餐超量客人进行提醒、劝导。
“根据《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否则,将面临相应的处罚。”针对该店存在的食品浪费问题,执法人员现场释法说明,给出整改指导建议,并现场向其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
11月23日中午,执法人员到该店进行复查时,该店在餐桌上已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但是其他问题并未进行整改——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当消费者点餐时,服务员会推荐该店特色菜或价格较贵的菜品,当消费者碍于面子等原因,点餐过多时,服务员也不会进行提醒;消费者就餐结束后,服务员也不会提醒客人对剩菜打包,导致消费者超额下单后食品浪费严重。
鉴于该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导致食品浪费的行为涉嫌违反《反食品浪费法》规定,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于当日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再次面对执法人员,该店负责人无言可辩。被问及为何不依照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改正时,该负责人称,她原本以为,对于这种问题,执法机关只是口头警示提醒而已,因此没有重视。没想到,执法人员会复查,还真的会处罚,今后一定自觉履行反食品浪费义务,严格加强对员工的培训管理,不再发生食品浪费情况。
近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社会危害程度、整改情况等情节后,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记者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