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连花清瘟”热销,甚至出现“一药难求”的现象。有的网友玩起了梗,恶搞的莲花清瘟咖啡、烟、可乐等“周边产品”图片在网上火了。对此,有人一笑置之,有人却看到了“商机”——城区一家饮品店把恶搞搬到现实,推出了“莲花清温枇杷烤梨”饮品。昨从梁溪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商家因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已被该局立案调查。
12月13日,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在永乐路一家饮品店买到了一杯“莲花清温枇杷烤梨”饮品,不知是否与当下热销的连花清瘟胶囊相关。
接到举报后,该局执法人员分别对该店线上、线下门店展开调查。在网络外卖平台,执法人员发现,该店推出的“莲花清温枇杷烤梨”在售,商品名称中还带有“宣肺、发热、鼻塞、流涕”字样以及“预防更重要噢”的温馨提醒;在该店实体门店,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一包已开封的某品牌“连花清温”袋泡茶。
【资料图】
经查,该款袋泡茶的主要原料为杏仁、百合、莲子、金银花等药食同源物质,属于普通食品,并非药品,不得宣传有缓解、预防发热、鼻塞、流涕和宣肺的功效。
既然如此,该店为何如此宣传,新品“莲花清温枇杷烤梨”又是怎么回事?对此,该店负责人称,“枇杷烤梨”原本是该店的一款饮品,主要是使用红枣、枇杷、梨等原料制作而成,销量还可以。12月7日,他因自身需要,在网络平台购买了10包(每包规格为5g*20袋)“连花清温花金银花清温养生袋泡茶”。“我泡了几包,尝尝觉得还不错。”该负责人说,考虑到近期“连花清瘟胶囊”热度很高,他便萌生了蹭“连花清瘟胶囊”热度以提高该店产品销量的念头。12月10日,他把“连花清温”袋泡茶与原有的“枇杷烤梨”产品结合,制作出了新品“莲花清温枇杷烤梨”,通过网络外卖平台销售。直至被查时,已售出11杯。
鉴于该店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梁溪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店立即下架涉案产品,并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说法】
食品中严禁添加药品 构成犯罪的将追刑责
执法机关为何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该店立案调查,如果该饮品店在饮品中添加“连花清瘟”药品,将面临什么法律后果呢?
对此,梁溪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解释,《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等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本案中,涉案饮品店在饮品中添加的“连花清温”袋泡茶,并非“连花清瘟”药品。但其“蹭热度”的行为容易引人误认为该产品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同时,对该产品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因此,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如果其在饮品中添加“连花清瘟”等药品,则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尚不构成犯罪的,将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切勿为了吸人气、赚流量而触碰法律红线。
(刘娟/文 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