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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保障带薪护理假 单位不保障该项权益职工有权向劳动部门反映

2022-12-06 09:15:49 转载出处:无锡日报


【资料图】

新修订的《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明确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每年可享受不少于5天的带薪护理假。该《条例》本月起在全省正式施行。

“平时忙于生计,有时计划好要回家看父母,却常常不能实现。”在建筑公司上班的张慧是独生女儿,她得知有这个护理假时,觉得“挺好的”。“我妈妈之前生病住院做手术,那时正好忙,没能陪在身边,至今想起来都觉得愧疚。”一公司销售部员工张哲说,会好好研究一下这个新福利,“鼓励子女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照顾父母,是一件好事。”记者在近两天的随机采访中发现这项政策的知晓度还不算高。大部分受访者表示,“还没有听说”“有就太好了”。一些人则担忧可能会有“有假不敢请”“有假请不了”的难题,还有人考虑“公司给不给请?会不会影响工作绩效?”等。

《条例》鼓励用人单位提供时间、工作安排等方面的便利和支持。一家公司的人事经理告诉记者,从人文关怀角度出发,以往遇到职工父母生病住院的情况,会根据实际情况批准职工请假,下阶段公司将为“护理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方便职工申请。“带薪护理假是我省从制度层面为养老服务领域提供的保障。只要职工出示住院和出院报告等相关材料,都是可以申请办理‘护理假’的。”人社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从当前来看,这一带薪护理假需要用人单位尽快纳入内部规章制度,使单位、员工都能按相应的请假流程来进行操作。如果单位不保障职工这项权益,职工有权向劳动部门反映。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还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无锡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中,也提出在家庭养老方面,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强化家庭养老功能。

(耿沐言)

标签: 劳动部门 用人单位 家庭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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