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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陕西靖边回应“游客踩着丹霞地貌拍照”:对相关行为人进行追查》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国内政府和许多单位对于轻微违规的惩处都是不痛不痒,例如碰瓷、攀登文物、高铁霸座、机场/飞机上吵闹等等,都只进行批评教育或禁止乘坐,例如禁止坐高铁飞机,禁止入文物/游乐园数年,这些都属于被动性惩罚,完全起不到警示惩罚作用。所谓被动性惩罚就是说,如果违规者不再乘坐高铁,不再进入文物/旅游场所,惩罚不会启动。
所以,这些部门场所应该有一些主动性惩罚,例如除了上面提到的被动性处罚,应该有附带罚款,将轻微违规的惩罚与法律刑罚之间的漏洞弥补起来,才能形成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局面。对于谁来进行罚款以及罚款程度的问题,可以将罚款权交于各自部门,但各地方应成立独立的小额罚款申诉机构来做出最终决断。
这种方法可以让各自部门,如高铁、航空公司、机场、旅游/文物场所有了惩罚手段,又防止他们恣意罚款。如果违规者觉得罚款过重,可以去事发当地的小额罚款机构申诉。如果罚款轻微,受罚人要花时间花精力,甚至花更多的钱(如去往事发地的小额罚款申诉机构或花钱请律师代理)去申诉。当事人虽然被罚了款,觉得肉痛却不会伤筋动骨,不值得再花钱去申诉。另一方面,如果高铁、航空公司、机场、游乐/文物场所等机构罚款数目过大引起申诉,这些机构就得花钱雇律师去对应被罚人的申诉,所以会制定一个不值得引起对方申诉的罚款数额。
当然也有另一种方式,就是各地政府下发文件,或者各个机构制定罚款范围,当地人大表决通过,规定各种违规行为的大致罚款范围,就是让违规者稍稍肉痛,记住教训,不再违规。
目前国内法网还在编织过程中,肯定有不少漏洞,这种只采用批评教育,被动性惩罚不足以震慑违规者,社会应该慢慢地建立起主动性惩罚,以减少扰乱社会风气的人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