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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钨在线了解,2023年度第一批钨精矿(三氧化钨含量65%,下同)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63000吨,总指标、各省(自治区)指标数据与2022年第一批指标相同,但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不再区分主采指标和综合利用指标。
2023年第一批钨矿开采总量指标控制公告
2023年第一批钨矿的开采指标主要分配给内蒙古1200吨,黑龙江1140吨,浙江200吨,安徽200吨,福建2238吨,江西23670吨,河南7050吨,湖北180吨,湖南15530吨,广东2616吨,广西2400吨,云南3960吨,陕西780吨,甘肃1254吨,新疆582吨。
其中,浙江的钨矿开采指标的安排情况如下:杭州市临安区的钨精矿指标为175吨,采矿权人:临安广华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名称:临安市夏色岭钨矿,采矿许可证号:C3300002011093130119685;衢州市常山县的钨精矿指标为25吨,采矿权人:常山县新昌岩背钨锡矿,矿山名称:常山县新昌岩背钨锡矿,采矿许可证号:C3300002011013220103408。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及2023年第一批指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现将2023年度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下达给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下达总量控制指标。2023年度我省第一批钨精矿(三氧化钨含量65%,下同)开采总量控制指标200吨。请你们及时通知矿山所在地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指标落实到矿山企业。
二、加强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指标组织生产,遵守环保、资源开发等有关法规,做好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和目标责任制考核。
(一)督促有关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矿山企业签订开采总量指标控制目标责任书,明确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并于5月8日前将责任书报我厅备案。
(二)督促有关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钨矿指标执行情况的核查与检查,准确统计矿山企业实际产量,并于每月5号之前通过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绿矿智用场景“保护矿种”模块填报钨精矿产量数据。
三、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加强与杭州市、衢州市税务、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沟通协调配合,共享信息,共同做好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