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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专利行为具体有哪些?商标权侵权要负哪些民事责任?

2023-06-27 16:21:16 转载出处:法评网

假冒专利行为具体有哪些?

假冒专利行为具体有如下:

1.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志,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志,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

2.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误认为该技术或者外观设计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外观设计的;

3.伪造、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4.使公众与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技术或设计混淆设计师将一项外观设计错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设计的行为。

商标权侵权要负哪些民事责任?

商标权侵权要负的民事责任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标签: 假冒专利行为 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 商标权侵权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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