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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改革后,如何给汽车自燃情况投保

2024-08-21 14:36:39 转载出处:今日热点网

从2020年9月起,车险发生重大改革,自燃险、发动机涉水险、盗抢险、玻璃险、无法找到第三方、不计免赔等险种均并入到车辆损失险中去了,以上险种无需通过附加险式单独购买了,通过购买车辆损失险就可以一并获得保障。因此,小伙伴们在购买车险时,一定要记得把车辆损失险加上,关键时刻还得靠它才行!

对于汽车自燃车辆损失险理赔范围有哪些

我们买了车辆损失险就一定获得理赔吗?答案却是否定的!针对汽车自燃情况,车辆损失险有1赔5不赔。

1赔情况是什么?

在车辆损失险有效期间,被保险的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油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货物自身发生问题、机动车运转摩擦起火引起火灾,保险公司予以赔付且最高赔付80%赔率。

5不赔的情况是什么?

1.不明原因发生的火灾,不予赔付;

2.人为纵火等违法行为造成的不予赔付,由车主起诉侵犯者获赔

3.车辆在维修期间或者扣押期间、车辆无档案或与档案不符合、未按政府规定年检或者检验不及格车辆等,不予赔付

4.私自改装或者违规操作引发的车辆自燃,不赔付

5.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和供油系统损失的,不赔付

由此可见,买了车辆损失险并不等于车辆着火就赔付,日常开车用车注意才是上上策!

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支公司

咨询电话:0577-86559488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87号建设总部大厦四楼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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