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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中院发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网络犯罪成未成年人犯罪主要趋势

2023-06-01 11:11:20 转载出处:江南晚报

昨天(5月31日)上午,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1-2022年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据悉,过去两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下降趋势,但也出现了低龄化、涉性犯罪、网络犯罪增多等特点。

恶劣!男子猥亵儿童被禁业


【资料图】

在市中院通报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戴某某历史上曾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去年7月的一天,戴某某在梁溪区一小区尾随被害人李某某(女,时年12岁),以丢钱包为由欲将李某某哄骗至附近楼道内猥亵并拉搂对方,后来李某某挣脱逃离。同年8月某日,戴某某又在另一小区一楼道内对被害人李某(女,时年12岁)同样实施了猥亵。案发时戴某某还是某培训机构的经营者。

中院刑一庭一级法官徐海宏介绍,2022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制定《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相关职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戴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禁止其从事未成年人培训教育及相关(如工勤、行政、保安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这也是《意见》出台后,无锡地区首例适用从业禁止规定的案件。

数据:性侵害成最突出犯罪

过去两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从2020年的179件持续减少至2022年115件,占同期刑事案件比例也从2020年的2.3%持续下降至2022年1.6%。

中院刑一庭庭长韩锋表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现新的复杂情况,性侵害犯罪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所占比重持续升高,成为侵害未成年人最突出犯罪,并且除了数量的攀升外,性侵害犯罪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日趋低龄化,隔空猥亵、网络性引诱等新型犯罪层出不穷。就目前审理情况而言,罪名集中在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韩锋说,性侵害犯罪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重践踏法律红线和伦理底线,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社会反映强烈。

趋势:网络犯罪成主要趋势

2021年某月,被告人侯某某通过某科技公司的某社交软件认识被害人包某某(女,时年17岁)后,多次要求与对方见面并发生性关系均遭拒绝。侯某某于是以公开隐私部位照片相威胁,王某被迫前往指定酒店,后侯某某在该酒店房间内强行与包某某发生性关系。韩锋介绍,网络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趋势。针对网络存在的色情、低俗、暴力等问题,互联网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日益突出,部分未成年人犯罪呈现模仿特征,网络化趋势明显。随着未成年人生理心理成熟较以前有所提高,网络媒体及生活环境中刺激诱惑因素增多,未成年人犯罪较之前可能出现年龄提前趋势,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近年来逐渐上升。此外,未成年人涉性犯罪多发。未成年人性犯罪所涉罪名增多,包括轮奸、猥亵等,而且早恋引发的未成年人性犯罪高发。

审理:包容宽容但绝不纵容

韩锋告诉记者,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全市法院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同时体现“包容宽容但绝不纵容”的政策精神。

从数据上看,无锡法院两年来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6件,判处未成年罪犯189人,未成年人犯罪数呈稳步下降趋势;对于杀害、性侵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惩,当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决不姑息;审结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249件,惩处罪犯284人,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率为35.9%,远高于其他普通刑事案件;并单独或者会同其他单位出台规范性文件10件,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各项权利。(甄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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