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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省教育考试院和省招生办发布的2023年陕西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明确,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新生,由陕西省招办统一组织,各市(区)招办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依据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在当地下达的招生计划,负责具体实施。录取采取网上录取模式,统一通过陕西省中专网上录取系统进行。
2023年陕西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新生,招生对象为普通中专招收初、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五年制高职(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制),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报考条件及办法明确: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中专,须参加今年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志愿由各市(区)招办统一组织填报。
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及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报考普通中专,须具有陕西省户籍或陕西省初中(高中)毕业证书。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年龄原则上不小于15周岁;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年龄原则上不小于18周岁。
全省五年制高职(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制)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40分,各市(区)可结合当地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状况,适当提高本地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普通中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市(区)自行划定。五年制高职不得超计划录取,中专层次可超计划50%。
陕西省要求对普通中专注册入学的考生和报考五年制高职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和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同时,严格执行生源属地管理原则,严禁超范围为其他地区考生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