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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集团深陷舆论漩涡,背后违法真相触目惊心

2016-10-28 10:08:23 转载出处: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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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文臣,河南辅仁药业600781董事长,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周口市委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号称“河南首富”

一、朱文臣通过1200万巨额行贿取得平安集团的投资

朱文臣询问笔录(2014年11月7日,第二次)自述犯罪事实如下:

“2010年‘上海平安投资公司'欲投资我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河南省宋河股份有限公司',于是我集团公司就安排邱云樵去谈这个事,‘上海平安投资公司'派的是汪元刚经理,当这个投资项目谈到正关键的时候,邱云樵给我说,汪元刚要2000万元去运作,因为‘上海平安投资公司'对‘河南省宋河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比较大,我就同意了,邱云樵把汪元刚指定的账号给我说了,我安排集团公司郑州财务部门的秦经理给汪元刚打2000万元,这个投资项目投资的很成功”。

根据朱文臣亲口说的这段话可以看出:在2010年深圳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花费1.45亿元购买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存在巨额的商业贿赂,是实际控制人朱文臣亲自安排的。这笔钱于2010年6月、8月分两次从辅仁集团郑州办事处对公账户汇入上海平安投资公司汪元刚经理指定的邵中娥的个人银行卡。根据邱云樵陈述,其中800万元是朱文臣承诺自己牵线成功后的奖金,由此可见,朱文臣行贿金额是1200万。

2016年9月28日,邱云樵案在鹿邑县法院开庭审理,真相大白于天下。朱文臣的“运作费”说法显系谎言,因其是在投资款到账后的两个月,陆续主动给平安汪元刚的“感谢费”,即提成、行贿,不存在运作中被要挟索贿。朱文臣和汪元刚均不敢出庭作证,在法庭多次传唤下,仍不敢出庭当面对质。辅仁集团的财务经理秦建超当庭揭发说:“这2000万元的支出有朱文臣亲笔签字的财务单子,事后被公安局拿走了”。

朱文臣巨额行贿证据确凿!有汪元刚、秦建超的证言,有朱文臣的自认,还有汇款凭证,可谓证据链牢不可破,铁证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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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伪造证据,打击报复、诬告陷害辅仁药业前任总经理邱云樵

600781前任总经理邱云樵为河南经济做出了重大贡献,对朱文臣的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是朱文臣的恩人。后来,由于邱云樵抵制朱文臣侵吞公司资产、骗取银行贷款、洗钱等犯罪行为。看不惯在企业严重亏损的情况下,朱文臣却转移5亿巨额资产到美国加州,在阿卡迪亚东边的布瑞普莱顶级富人区购买两栋14亩地的庄园别墅和斥现金1亿5购买430亩的索诺马郡酒庄,这都是银行和股民的血汗!邱云樵可怜一起奋斗多年的员工,公然质问朱文臣公司为什么亏损如此巨大;反对朱文臣为寻求不正当庇护,2014年把上市公司从金融中心上海迁址到落后小县城鹿邑县,帮助上市公司的老员工要求朱文臣兑现奖金和福利,并要求兑现欠自己的奖金,被朱文臣怀恨在心。2014年底,朱文臣向家乡鹿邑县公安局诬告陷害邱云樵职务侵占。

其一,隐藏证据。把反映事实真相的证据,例如自己亲笔审批向汪元刚汇出2000万元的财务凭证抽出、隐匿,在庭审中被财务经理秦建超当庭揭发。

其二,伪造证据。为了编造邱云樵辅仁集团董事的职务,竟然胆敢伪造邱云樵签名。邱云樵和北京邦银律师事务所晋力律师、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郭洪魁律师强烈要求司法笔迹鉴定,数次要求笔迹鉴定,朱文臣吓得不敢,指令鹿邑县法院万万不可同意鉴定。迄今没有鉴定。

其三,篡改证据。为了诬告陷害邱云樵,朱文臣把银牡丹公司财务凭证上亲笔签名审批的部分撕掉后交给警察,撕掉的豁口印记很明显,在侦查阶段被邱云樵当场识破揭穿。

其四,行贿人朱文臣与受贿人汪元刚串通,炮制邱云樵教唆“索贿”的虚假证言。这就是朱汪二人心虚,打死不敢出庭与邱云樵对质的原因!

庭审中,所谓证人即朱文臣的弟弟朱文玉,爷爷朱成功。二人前言不搭后语。邦银律师事务所晋力律师的依法询问,竟然让他俩张口结舌,继而恼羞成怒。二人言辞矛盾重重,所问非所答,多次被审判长训斥提醒做假证要负法律责任。请求有关部门调取庭审录像,一看便知。

3、鹿邑县司法机关在侦查、起诉的每一个关键环节都严重违法,操纵程序,赤裸裸的迫害邱云樵及其家属

其一,鹿邑县公安局没有管辖权,违反管辖规定、越权办案。

其二,公安违反回避制度,专门让朱文臣的忠实马仔李晨做笔录询问,本案以虚假证据违法立案。

其三,侦查机关违法立案,先抓人,后取证。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尚未接到报案,鹿邑县公安局长赵建设就批示“成立专案组”,并亲自带着20多人千里迢迢前往上海抓人。此案根本不符合立案条件,属于典型的违法立案侦查!先抓人,后取证!抓了人,想靠残忍折磨、精神威逼等手段以供代证。

其四,侦查机关只收集有罪证据,恶意、故意不收集无罪证据,且涉嫌隐匿证据。

其五,在审判阶段,违法取证,收集有罪证据。违反侦查时限,直到开庭前十几天,鹿邑县检察院自我否定了以前的虚假证据,慌张拼凑。公安局马上找朱文臣的爷爷朱成功、弟弟朱问玉等利害关系人,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流水线似的出有罪证言,一摸一样的证言,硬凑证据。

其六,鹿邑县公安局干扰诉讼活动,阻碍北京律师会见

其七,鹿邑县公安局泄密侵权,败坏人民公安形象。侦查阶段,2015年10月1日,鹿邑县公安局有罪推定,在网上发布《案情调查报告》,并加盖公章,内容虚假的令人发指!目的就是为了帮朱文臣转移刚被实名举报“七宗罪”的大众注意力。

其八,违法查封冻结扣押当事人全部财产、严重超额查封

其九,侵犯律师权利,诉讼文书故意迟延数月送达律师,别有用心。

其十,鹿邑县法院中止审理的理由古怪。理由是“因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在较长的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究竟什么是“不能抗拒的原因”?地震?洪水?法院没有解释。

十一,庭审中全程给嫌疑人带手铐械具,有罪推定,侮辱公民人格!

十二,庭审结束后,鹿邑县公安局十几名警察,如黑社会一般,在朱文臣的授意下,着便衣对正在旁听的我进行违法拉扯围堵,竟然敢堂而皇之到法庭上抓捕无辜百姓,闻所未闻!无法无天!全程被围观百姓录了视频。

朱文臣有胆报案,有胆诬告陷害邱云樵,却无胆出庭与邱云樵当面对质,又卑鄙地利用家属参加法庭旁听的机会,指使鹿邑县公安局围堵恐吓邱云樵家属,恐吓我再举报就抓捕我。其人格何等卑劣!可见一斑!鹿邑县有关领导默许了这一行动,鹿邑县有关领导的人格如何,党性如何,也由此可见!

十二年前,周口地区曾出现过“贼员外贿赂恶衙役陷害忠良”的惊动中央的诬陷案。十二年后、朱文臣诬告陷害邱云樵如出一辙!鹿邑县法院、周口市法院、河南省高院能否秉公执法、公正执法,能否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广大人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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